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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维修后试车管理规定》

华楷汽车维修中心维修后试车管理规定

前言

为规范维修后试车流程,确保维修质量验证的准确性,保障客户及服务店双方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本规定旨在明确维修后试车的责任划分、操作规范及风险防控措施,确保试车过程安全有序。

一、试车原则与优先顺序

维修车辆完成维修作业后,需进行必要的试车验证,遵循以下原则与顺序:

1

客户亲自试车(优先推荐)

在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优先由客户单独试驾车辆,确认维修效果。服务店可提供必要的场地指导,但不参与陪同。由客户直接验证维修质量是否符合其预期。

2

客户陪同技师试车(需要签署试车协议)

当维修项目需要专业设备监测或技师必须在场观察时,由技师驾驶车辆,客户陪同观察。此情况必须事先签署《维修后试车授权协议》,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。注:驾驶车辆的技师必须持有驾驶证且驾龄满3年,并在试车时携带服务店配备的行车记录仪。

3

技师陪同客户试车

客户希望获得专业指导或对维修项目有疑问时,可由客户驾驶车辆,技师陪同乘坐并提供专业解释和建议。技师仅提供口头指导,不得操作车辆任何控制装置。

4

技师单独试车(严格限制)

仅在以下特殊情况且客户无法陪同试车时,可由技师单独试车,且必须签署《维修后试车授权协议》:

  • 客户明确授权且签署《维修后试车授权协议》

  • 维修项目涉及专业诊断设备的实时监测

  • 经客户同意的特定性能测试(如四轮定位、制动系统等)

  • 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服务店经理批准

重要提示:技师单独试车必须满足两个条件:①持有有效驾驶证且驾龄满3年;②必须使用服务店配备的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试车过程。


二、试车协议管理

(一)协议签署范围

出现以下情况必须签署《维修后试车授权协议》:

  • 所有需要技师单独进行的试车操作

  • 客户陪同技师进行的试车(技师驾驶,客户陪同)

  • 涉及重大维修项目(发动机、变速箱、制动系统等)的试车

  • 客户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等候,委托服务店进行的试车

  • 试车路线涉及高速公路或复杂路况的

(二)协议核心内容

授权范围明确

明确授权试车的参与人员、驾驶人员(需注明驾龄满3年)、时间、路线及具体测试项目,超出授权范围的试车行为需另行获得客户同意。

责任划分条款

清晰界定试车过程中各方责任,特别明确驾驶人员对车辆操作的全部责任,以及非因操作导致的原有故障显现的责任归属。

风险告知内容

明确告知客户试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,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部位在测试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,以及行车记录仪使用相关说明。

客户确认条款

客户确认已了解试车内容、风险及责任划分,明确知晓驾驶技师已满足驾龄要求,同意使用行车记录仪记录试车过程,并自愿授权服务店进行相应试车操作。

三、试车操作规范

(一)试车前准备

  • 检查车辆状况,确保符合安全行驶要求

  • 确认车辆油量、胎压等基本安全指标

  • 向客户说明试车路线、预计时间及测试项目

  • 记录车辆当前里程数及外观状况

  • 根据试车类型,确认是否需要签署试车协议

  • 明确告知客户不同试车类型中的操作权限和责任划分

  • 技师驾驶车辆时必须:

    • 出示有效驾驶证,确认驾龄已满3年

    • 检查并确保服务店配备的行车记录仪电量充足、工作正常

    • 记录行车记录仪初始状态及编号

(二)试车过程要求

  •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不得超速、违章行驶

  • 按预定路线试车,不得擅自更改行驶路线

  • 试车过程中驾驶人员需专注驾驶,不得接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分心操作

  • 技师陪同客户试车时,仅提供口头指导,不得操作车辆任何控制装置

  • 客户陪同技师试车时,客户不得干扰技师操作,可提出观察意见

  • 技师驾驶车辆(包括单独试车)时,必须:

    • 全程开启行车记录仪,确保记录完整清晰

    • 不得搭载无关人员

    • 试车结束后妥善保存行车记录仪数据至少30天

  • 如遇突发状况,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服务店报告

(三)试车后确认

  • 试车完成后,立即向客户反馈测试结果

  • 与客户共同确认维修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

  • 如需进一步维修,与客户协商后续方案

  • 客户确认满意后,签署《维修质量确认单》

  • 技师驾驶车辆试车的,需:

    • 确认行车记录仪数据完整保存

    • 在试车记录中注明行车记录仪编号及数据保存位置

  • 整理试车记录,归入客户档案保存

四、责任界定与风险规避

(一)责任划分原则

服务店责任范围

  • 因技师违反规定操作车辆造成的损坏

  • 未按协议约定进行的试车行为

  • 技师驾驶或单独试车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导致的责任

  • 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的客户误解

  •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技师(驾龄不满3年)进行试车的

  • 未按规定配备或使用行车记录仪的

客户责任范围

  • 客户驾驶车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

  • 客户陪同技师试车时干扰驾驶造成的问题

  • 未如实告知车辆原有隐患导致的试车问题

  • 客户要求超出安全范围的试车操作导致的后果

  • 已确认维修质量后提出的不合理诉求

(二)免责条款

出现以下情况,服务店不承担相关责任:

  • 客户已签署《维修后试车授权协议》,且各方按协议约定操作的

  • 客户驾驶车辆时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的任何问题

  • 试车过程中发现的车辆原有潜在故障(非本次维修项目)

  • 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道路突发状况)导致的意外

  • 已明确告知客户维修局限性,客户仍要求试车的

  • 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了试车过程,证实技师无违规操作的

五、争议处理

如试车过程中发生争议,按以下流程处理:

  1. 首先由服务店与客户进行友好协商,依据本规定及相关协议寻求解决方案

  2. 协商不成的,可申请华楷汽车维修中心总部客服介入调解(客服热线:4001801598转0)

  3. 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,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

  4. 争议处理过程中,双方均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,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、试车协议、行车记录仪数据、照片视频等

《维修后试车管理规定》修订记录

2025年8月18日

新增规定:维修技师试车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且驾龄满3年,且试车时需携带并使用服务店配备的行车记录仪。

2024年5月22日

细化试车类型为四类:客户亲自试车、客户陪同技师试车(需签署协议)、技师陪同客户试车、技师单独试车,明确各类别操作规范。

2024年5月6日

更新规定,明确技师陪同客户试车时不得操作车辆,且客户陪同技师试车也需签署试车协议。

2024年3月15日

初始版本发布,明确试车原则、协议管理、操作规范及责任界定。